(记者 吴公然) 9月26日下午ღღ,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表决ღღ,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ღღ,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ღღ。
(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4年9月26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ღღ,保证食品安全ღ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ღ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结合本省实际ღღ,制定本条例ღღ。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服务ღღ,适用本条例ღღ。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标准ღღ,由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ღღ,并向社会公布ღღ。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混业经营的ღღ,按照其中最高食品安全风险等级ღღ,结合生产经营食品品种主次确定经营类型ღღ。小作坊ღღ、小餐饮等从事食品网络经营的ღღ,应当遵守国家食品网络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ღღ。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ღღ、组织ღღ、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ღ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ღღ;完善ღღ、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ღღ、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和评议考核机制ღ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ღ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ღღ。乡镇人民政府ღღ、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ღღ,做好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ღღ。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ღღ、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ღღ,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ღ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ღღ、卫生健康ღღ、农业农村ღღ、商务ღღ、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ღ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相关工作ღღ。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策引导ღღ、资金扶持等措施ღღ,鼓励ღღ、支持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手机宝典ღღ,进入集中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ღღ,促进生产经营本地传统ღღ、优质特色食品的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健康发展ღღ,加强品牌建设ღღ。鼓励ღღ、支持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组建或者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ღღ,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ღღ。
第六条 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ღ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ღ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ღღ,开展日常食品安全自查ღ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ღ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ღღ,接受社会监督ღღ。
第七条 设立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ღღ:(一)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ღღ、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固定场所ღღ,并与有毒ღღ、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ღღ;(二)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ღღ、数量相适应ღღ,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ღღ;(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ღღ,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ღღ、包装凯发下载安装ღღ、存放等区域分开设置ღღ;(四)试制的食品检验合格ღღ;(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人员和管理制度ღღ。
第八条 设立小作坊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ღღ,并提供下列材料ღღ:(一)申请书ღღ;(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ღღ;(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ღღ;(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ღ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ღღ。
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ღ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ღღ,应当进行现场核查ღღ。对符合条件的ღღ,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ღღ;对不符合条件的ღღ,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ღღ。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ღ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ღღ,应当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ღღ。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ღღ;逾期未作出决定的ღღ,视为准予延续ღ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ღღ,或者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ღღ、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ღღ,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ღღ。小作坊不再从事食品生产的ღღ,应当在二十五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许可手续ღღ;生产经营场所迁址的ღღ,应当申请注销原许可证ღღ,并重新办理许可证ღღ。小作坊因季节性等原因停产半年以上的ღღ,恢复生产时应当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ღღ。
第十一条 小作坊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ღღ、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ღღ。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ღ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ღღ:(一)采购或者使用的食品原料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食品相关产品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ღღ,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ღღ;(二)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ღღ、设备设施清洁ღღ;(三)配备并定期维护食品加工ღღ、贮存ღღ、陈列ღღ、消毒ღღ、保洁ღღ、保温ღღ、冷藏ღღ、冷冻手机宝典ღღ、防尘ღღ、防鼠ღღ、防蝇ღღ、废弃物收集等设备设施ღღ,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ღღ;(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ღღ,不得存放有毒ღღ、有害物品ღღ,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ღღ,专区(柜)存放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ღღ;(五)贮存ღღ、运输ღღ、装卸食品的容器ღღ、工具和设备安全ღღ、无害ღღ,保持清洁ღღ,不得将食品与有毒ღღ、有害物品一同贮存ღღ、运输ღღ;(六)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ღღ、消毒剂ღღ;(七)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ღღ,知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ღ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有效健康证明ღღ;(八)不得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小作坊的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ღღ;(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要求ღღ。
第十二条 禁止小作坊从事下列行为ღღ:(一)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作食品ღღ,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ღღ,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制作食品ღღ,或者经营前述食品ღღ;(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ღღ,农药残留ღღ、兽药残留ღღ、生物毒素ღღ、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三)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ღღ、食品添加剂生产制作食品或者超范围ღღ、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制作食品ღღ,或者经营前述食品ღღ;(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ღღ、油脂酸败ღღ、霉变生虫ღღ、污秽不洁ღღ、混有异物ღღ、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五)经营病死ღღ、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ღღ、畜ღღ、兽ღღ、水产动物肉类ღღ,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ღღ;(六)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ღღ,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ღღ;(七)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ღღ、容器ღღ、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八)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ღღ、保质期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九)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标识ღღ、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十)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十一)违反国家规定在食品中添加药品ღღ,或者经营前述食品ღღ;(十二)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
第十三条 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ღღ:(一)乳制品ღღ;(二)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ღღ;(三)专供婴幼儿ღღ、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ღღ;(四)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ღღ、酱油和食醋ღღ;(五)食品添加剂ღღ;(六)国家和省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ღღ。设区的市ღღ、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前款规定以外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ღ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凯发在线平台ღღ,ღღ,并向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ღღ。
第十四条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ღღ,应当标明食品名称ღღ、配料表ღღ、净含量和规格ღღ,小作坊名称ღღ、地址和联系方式凯发下载安装ღღ,许可证编号ღღ,生产日期ღღ、保质期ღღ、贮存条件等信息ღ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名称ღღ、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ღღ、保质期ღღ、小作坊名称ღღ、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ღღ。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ღღ。
第十五条 小作坊应当进行进货查验ღ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ღღ、规格ღღ、数量ღღ、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ღღ、保质期ღღ、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ღღ、地址ღღ、联系方式等信息ღღ。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ღღ、批发台账ღ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ღღ、规格ღღ、数量ღღ、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ღღ、保质期ღ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ღღ、批发销售日期以及批发购货者名称ღღ、地址ღღ、联系方式等信息ღღ。小作坊进货查验记录ღღ,生产ღღ、批发台账以及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ღღ;没有明确产品保质期的ღ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ღღ。
第十六条 设立小餐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ღღ:(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ღღ、数量相适应的固定场所ღღ,并与有毒ღღ、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ღღ;(二)配备与经营食品品种ღღ、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ღღ;(三)场所布局合理ღღ,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ღღ、操作产生交叉污染ღღ;(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具备有效健康证明ღღ;(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人员和管理制度ღღ。
第十七条 开办小餐饮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经营许可证ღღ,并提供下列材料ღღ:(一)申请书ღღ;(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ღღ;(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ღღ、经营布局ღღ、操作流程等文件ღღ;(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ღღ。
第十八条 小餐饮许可程序ღღ、许可证有效期ღღ、延续ღღ、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和注销等按照本条例第九条ღღ、第十条的规定执行ღღ。小餐饮主要设备设施ღღ、经营布局ღღ、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ღღ,应当自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ღღ。
第十九条 小餐饮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ღღ、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ღღ。小餐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ღ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ღღ:(一)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ღღ;(二)对餐具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ღღ、饮具进行清洗并按照规定消毒ღღ,使用专用消毒餐具ღღ、饮具的应当查验餐具ღღ、饮具消毒合格证明文件ღღ;(三)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ღღ、清洁的包装材料ღღ、餐具ღღ、饮具和容器ღღ;(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要求ღღ。
第二十条 小餐饮不得从事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ღღ。禁止小餐饮经营下列食品ღღ:(一)婴幼儿配方食品ღ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ღღ;(二)自制裱花蛋糕ღღ、生食水(海)产品ღღ、现制乳制品(发酵乳ღღ、奶酪除外)ღღ;(三)国家和省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ღღ。
第二十一条 小餐饮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ღღ。小餐饮销售的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ღღ、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ღღ、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ღღ、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直接上游供应商名称及地址ღღ、联系方式等信息ღღ。小餐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配送食品ღღ,消费者要求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进行封装的ღღ,小餐饮应当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装ღღ。
第二十二条 小餐饮进货查验记录以及相关凭证保存期限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ღღ、第三款的规定执行ღღ。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ღღ、自治州ღღ、县(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ღღ,按照方便群众ღღ、合理布局的原则ღღ,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ღღ,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ღღ、确定经营时段ღღ,并予以公布ღღ。幼儿园凯发K8官网ღღ,ღღ、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手机宝典ღღ。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的区域和确定的时段经营ღღ。乡镇人民政府ღღ、街道办事处根据群众需求ღღ,在不影响安全ღღ、交通ღღ、市容ღღ、环保等情况下ღღ,可以在城镇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食品摊贩经营路段ღღ、时间ღღ,并予以公布ღღ。
第二十四条 食品摊贩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ღღ。登记内容包括经营者的姓名ღღ、身份证号ღღ、住址ღღ、经营范围ღღ、经营区域等信息ღღ。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七日内将登记信息书面告知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ღღ。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ღღ。
第二十五条 食品摊贩应当在醒目位置摆放或者悬挂食品摊贩登记证和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加工ღღ,ღღ。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ღ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ღღ:(一)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ღღ、第六项ღღ、第七项规定ღღ;(二)提供餐饮服务的ღღ,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ღღ、第三项规定ღღ;(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要求ღღ。
第二十六条 食品摊贩不得从事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ღღ。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ღღ:(一)自制裱花蛋糕ღღ、生食水(海)产品ღღ、现制乳制品ღღ、散装白酒ღღ;(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ღღ;(三)国家和省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ღღ。
第二十七条 食品摊贩进货应当索取票据或者相关凭证ღღ。票据或者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ღღ;没有明确产品保质期的ღ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ღღ。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ღღ,对存在的区域性ღღ、普遍性食品安全问题组织专项检查ღღ,开展综合治理ღღ。乡镇人民政府ღღ、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隐患排查ღღ。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报告等工作ღ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制度ღღ,通过日常巡查ღღ、定期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ღღ。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小作坊凯发下载安装ღღ、小餐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ღღ,依法公布并及时更新ღღ;对安全风险隐患较高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作坊手机宝典ღღ、小餐饮进行重点监管ღღ。
第三十条 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ღღ,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ღღ,封存有关食品以及原料ღღ、工具ღღ、设备ღ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ღღ,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ღღ。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ღღ,应当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ღღ、谎报ღღ、缓报食品安全事故ღღ,不得隐匿ღღ、伪造ღღ、毁灭有关证据ღღ。
第三十一条 集中交易市场(含早市ღღ、夜市)的开办者ღღ、食品柜台的出租者ღღ、展销会的举办者ღღ、景区经营管理者等应当建立小作坊ღღ、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制度和档案ღღ;查验许可证ღღ、登记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信息ღღ;定期检查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ღ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ღღ,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ღღ。
第三十二条 小作坊ღღ、小餐饮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凯发下载安装ღღ、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给予警告ღღ。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ღღ,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给予警告ღღ。
第三十三条 小作坊ღღ、小餐饮违反本条例第八条ღღ、第十七条规定ღღ,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ღღ、食品小经营许可证ღ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者经营活动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ღღ;对小作坊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ღღ,对小餐饮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ღღ。小作坊ღღ、小餐饮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ღღ;对小作坊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ღღ,对小餐饮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责令停产停业ღღ,直至吊销许可证ღღ。
第三十四条 小作坊ღღ、小餐饮违反本条例规定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责令停产停业ღღ,直至吊销许可证ღღ:(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ღღ、第十八条规定ღღ,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未履行报告义务ღღ;(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ღღ、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ღღ;(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ღღ;(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ღღ、第二十二条规定ღღ。
第三十五条 已取得许可的小作坊ღღ、小餐饮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ღღ、第十六条规定的设立条件ღღ,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责令停产停业ღღ,直至吊销许可证ღღ。
第三十六条 小作坊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ღღ、第八项ღღ、第十项至第十二项ღღ、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凯发下载安装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ღღ,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吊销许可证ღღ。小餐饮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ღღ、第八项ღღ、第十项至第十二项ღღ、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手机宝典ღღ,并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吊销许可证ღღ。
第三十七条 明知小作坊ღღ、小餐饮违反本条例第八条ღღ、第十二条第一项ღღ、第五项ღღ、第六项ღღ、第十项ღღ、第十一项ღღ、第十七条规定ღღ,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ღღ,没收违法所得ღღ,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凯发K8ღღ,ღღ。
第三十八条 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ღღ,未在规定区域和时段经营的ღღ,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罚ღღ。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ღღ、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ღღ,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ღღ。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ღღ,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ღღ,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ღღ,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ღღ、报告的ღღ,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ღღ,给予警告ღღ;隐匿ღღ、伪造ღღ、毁灭有关证据的ღღ,责令停产停业ღღ,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ღღ。
第四十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小作坊ღღ、小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者ღ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ღღ、食品小经营许可证ღღ,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ღღ、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ღღ。
第四十一条 在固定场所从事散装食品零售或者同时从事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零售的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食品小经营许可证ღღ;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零售的小规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备案ღღ;从事食用农产品零售的小规模食品经营者不需要许可和备案ღღ。对前述经营者的管理参照本条例对小餐饮的规定执行ღღ。前款规定的经营者有下列违法情形的ღღ,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ღღ:(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备案ღღ、未取得食品小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ღღ,未进行进货查验ღღ、凭证管理或者经营禁止经营食品品种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ღღ。(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七项ღღ、第十二条第九项ღღ、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责令停产停业凯发k8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直至吊销许可证ღღ。(三)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凯发下载安装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ღღ,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责令停产停业ღღ,直至吊销许可证ღღ。(四)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ღღ、第八项手机宝典ღღ、第十项至第十二项规定的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ღ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ღღ、食品添加剂ღღ,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ღღ、设备ღღ、原料等物品ღღ,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吊销许可证ღღ。
第四十二条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一)明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准予许可凯发下载安装ღ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ღღ;(二)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有关单位书面告知食品摊贩登记信息ღღ,造成严重后果ღღ;(三)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ღღ,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ღღ;(四)发现违法行为ღღ、食品安全事故隐患ღღ,或者接到相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移送ღღ、举报ღღ、投诉后未及时依法处理ღღ,造成严重后果ღღ;(五)其他玩忽职守ღღ、滥用职权ღღ、徇私舞弊的行为ღღ。